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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30 10:48
来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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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阳市房地产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局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浙江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建【2019】12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年浙江省财政提前安排我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下达你单位,具体项目和金额为:东阳市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目(科目代码:2210107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浙江省财政专项资金安排2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规范资金使用,严禁截留挪用,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按相关要求做好项目管理和财务等资料收集工作,并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
东阳市财政局 东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20日